2009年8月13日星期四

常以为亏欠和不加害人



罗马书13章1-10节

13:1 在上有权柄的,人人当顺服他,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於神的。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。
13:2 所以,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;抗拒的必自取刑罚。
13: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,乃是叫作恶的惧怕。你願意不惧怕掌权的吗?你只要行善,就可得他的称赞;
13:4 因为他是神的用人,是与你有益的。你若作恶,却当惧怕;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,他是神的用人,是伸冤的,刑罚那作恶的。
13:5 所以你们必须顺服,不但是因为刑罚,也是因为良心。
13:6 你们纳粮,也为这個缘故;因他们是神的差役,常常特管这事。
13:7 凡人所当得的,就给他。当得粮的,给他纳粮;当得税的,给他上税;当惧怕的,惧怕他;当恭敬的,恭敬他。
13:8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,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,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。
13:9 像那不可奸淫,不可杀人,不可偷盗,不可贪婪,或有别的诫命,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。
13:10 爱是不加害与人的,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。

今天的圣经有两句话
讲出了为什么
爱就完全了律法

13:8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,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,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。
13:10 爱是不加害与人的,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。

第一,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
第二,爱是不加害与人

白话就是:
彼此相爱是应该做的
要常以为做的不够
加害人是不应该做的
要常提醒不要做

做应该做的
不做不应该做的
这就是完全了律法

自己违背律法
就是
不做应该做的
做不应该做的
彼此相爱不做
加害人的却做

今天主已经为我死
已将他的爱浇灌我

为的是要我
彼此相爱
不加害人

愿主帮助
在他的话中
看见自己的亏欠
愿他的话
不断熔化在自己生命中

彼此相爱常以为亏欠
爱是不加害与人

阿门!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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